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是在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下,由上海市科委与徐汇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并由上海市科委授权使用“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名称。 中心是完全由政府主导,完全按照国际gcp规范建设,具备医药临床研究前沿综合优势,符合国际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核心机构和资源服务公共平台。 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将努力向“国家医药临床研究中心”迈进,成为该领域国家级的科研服务中枢机构,成为我国临床研究国际化发展的生力军。
发展战略 中心的发展战略可以概括为“三个面向”,即:面向国际标准,全面提升本土水平;面向国家战略,积极参与自主创新;面向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 因此,中心的发展战略目标定位于成为: 1. 中国药物临床研究国际化的先行者。接轨国际医药市场,积极参与国际新药研发体系,研究数据和成果被国际认可,成为中国药物走出国门的通道;促进国际间临床研究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和组织国际多中心临床实验。 2. 临床研究国家战略的实践者。致力于提高我国临床研究在国际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通过衔接基础研究和临床实践,迅速打通新医药产品临床研究这一关键环节;逐步提升统筹及整合国内临床研究资源的能力,形成临床研究资源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积极争取承担并实施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中的相关内容;改善和提高临床机构开展研究的资源条件和技术能力,提高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的结合度。 3. 生命健康服务产业的推进者。通过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功能的发挥,集聚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研发机构、制药企业和相关服务性机构,催生围绕临床研究的高端服务产业形成,提高生命健康服务产业对上海乃至全国的经济贡献度,辐射带动该领域相关产业的发展。 4. 亚洲一流医疗中心城市的建设者。致力于发挥中心在临床研究领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能力,通过优势集中、协作互补、资源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人才、设备和技术资源优势,率先在临床诊疗的分析、检测、评估等环节建设国际水平的资源、技术和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建设亚洲一流医疗中心城市的建设。
建设原则 国际化规范:面向生物医药研发领域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强化新药临床研究领域的国际化规范和技术标准。 本土化操作: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充分结合我国政府主导,临床医疗资源丰富等特色,发挥资源优势,迅速形成特色。 专业化服务:建设一流的专业化管理和技术团队,专业化技术服务流程,专业化资源调控网络和专业化研发服务平台,接轨国际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 市场化运作:参与市场公平竞争,通过竞争建设服务能力,通过市场化服务机制获得中心未来可持续发展动力。
管理机制 中心的功能建设将采用事业/企业双轨制运作框架,与平行设立的功能性公司“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推进。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公司为盈利性独立法人企业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中心主要职责是对接科技部、卫生部,以及上海市相关部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积极打造“一基地、六中心”的功能建设,在中心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中心理事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审议和批准中心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批准中心主任任期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等。 |